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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2013年全省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人氣:3850發表時間:2013-3-2

2013年全省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産工作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号)、《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号)、《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号)、《省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發展水平的意見》(蘇政發〔2012112号)文件精神,針對建築領域生産安全事故高發種類和高發地區,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專項整治,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生産監管水平,加強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為全省建築業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

二、工作目标
  通過紮實開展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安全基礎,有效防範和遏制建築生産安全事故,築牢安全生産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達到雙降一控一杜絕”(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有效控制較大事故、杜絕重大事故)工作目标,從制度化、長效化、規範化工作入手,把建築安全生産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促進全省建築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範圍和重點
  (一)範圍:
  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
  (二)重點: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産相關文件,建築安全生産相關法規、部門規章及标準規範情況。重點是《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号)、《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質〔2010164号)、《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的通知》(建質〔20126号)、《省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發展水平的意見》(蘇政發〔2012112号)、《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66)、《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号)、《建設工程高大模闆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質〔2009254号)、《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和《房屋市政工程生産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辦暫行辦法》(建質2011158)及《建築施工模闆安全技術規範》(JGJ162-2008)、《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等相關文件和标準規範的貫徹落實情況。

2、安全培訓管理情況:重點是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和持證上崗、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情況。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施工企業是否對新進工人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對原有工人是否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是否100%培訓合格後上崗。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100%持證上崗。

3、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是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實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開展專項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設計,後施工的原則進行開挖,是否按照有關安全技術标準規範的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情況。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模闆支撐系統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混凝土澆築作業順序是否合理,有關單位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況。
  (3)腳手架工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腳手架工程的驗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規程等情況。
  (4)建築起重機械:建築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除、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技術标準的要求等情況。

4、重點時段安全管理情況(春季複工、冬季防火、重大節日)

1)春季複工: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各基礎有無積雪、積水,安全運行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情況;臨時用電電線是否浸水、老化、漏電;腳手架、模闆支撐系統各連接部位及穩定性情況;現場防火、防凍、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職工宿舍取暖設備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産教育培訓情況,對新進工人或轉崗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産管理、物料倉庫防火、現場平面布置、施工現場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監理是否及時掌握現場較大危險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産規定,能否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

3)重大節日:施工企業有無完善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演練;是否健立應急值守機制,有無應急物資設備保障和應急搶險隊伍;強雨、台風、寒潮、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的是否有針對性安全防範措施;是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節日期間仍進行生産的項目是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制度。

5、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情況。重點是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項目是否依法納入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管範圍,是否存監管死角漏洞;是否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是否存在三無現象(無規劃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建安監管手續)。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具備情況。重點是有無安全生産許可證和企業資質等級、增項發生變化後安全相關人員備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産制度、機構是否健立健全,施工現場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現象。

四、組織工作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成立安全生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部門負責人任組長,切實做好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轄區内市(縣)自查、檢查組織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将在123季度最後一個月集中力量、時間分三個片區對全省專項整治工作組織互查。各片區範圍:南京、鎮江、揚州、泰州片區,蘇州、常州、無錫、南通片區,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片區。互查工作在各市自查、檢查的基礎上開展,為不定向檢查。建築起重機械為全年性整治重點,與各季度專項整治重點一并開展。互查項目每個省轄市不少于5個,每個轄區内縣(市、區)不少于2個,保障房工程按一定比例抽取。

五、時間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3月):培訓和複工整治

整治内容是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和執行持證上崗、先培訓後上崗制度,以及開工複工隐患排查制度情況。整治的重點是新進、轉崗、換崗工人上崗前安全生産教育培訓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機械設備、施工用電等運行前檢查維護情況;開工複工前隐患整改到位情況。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築安全生産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發動工作。    

第二季度(4-6月):建築起重機械整治

建築起重機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整治的重點是起重設備裝拆方案、塔吊基礎、各種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環節、使用中的安全裝置及安裝隊伍資質和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通過整治要達到國家規範标準要求。

以建築起重機械整治為重點,加大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整治力度(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重點的整治是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基坑放坡、邊坡支護、基坑邊沿臨時設施距離及物料堆放等是否達到國家規範标準的要求;模闆支撐體系的設計、施工方案、支撐體系的基礎、支撐體系所用材料的材質及搭設過程中的安全操作是否達到國家規範标準的要求;工具式腳手架、附着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外挂防護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三寶的使用、洞口臨邊防護等達到國家規範标準要求。

第三季度(7-9月):開發區工程管理整治

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整治内容是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依法納入統一監管、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整治的重點是各類開發區建設監管職能理順情況(健立健全相應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或委托當地同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代管);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管部門或機構盡職履責、監管到位情況;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嚴格執行建設程序情況(執行施工圖審查、規劃和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

第四季度(10-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和生産安全各項規定落實情況。整治的重點是施工手續完備情況,具備相應資質情況;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以及是否滿足安全生産條件情況;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産培訓教育、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和各類易燃易爆作業落實專職監控責任管理,生活區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臨時用電管理;應急處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實情況。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較大危險源動态掌控情況,職盡責督促情況。

培訓和複工整治、建築起重機械整治、開發區工程管理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在各市、縣組織自查、檢查的基礎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将分别于36911月中旬組織督查。7月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将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組織動态核查。整治的重點是無安全生産許可證從事施工和企業資質等級、增項發生變化後存在安全相關人員備配不足,安全生産制度、機構未健立健全,施工現場存在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等現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針對本地區工程實際和以往事故高發類型,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建立專項整治機構,指定專項整治工作主要責任人和聯絡員(請在3月上旬将本地區專項整治組織機構、主要責任人和聯絡員報送我廳),明确專項整治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确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強化措施。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以開展建築安全專項整治為契機,全方位加強教育引導和宣傳。重點加強對《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的貫徹,重視安全培訓工作,加大安全培訓力度,提高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能力。要在開展檢查整改治标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從根本上樹立企業是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主體的意識,有效發揮專項整治活動的最大成效。要在抓好各季度專項整治工作同時,創新管理辦法,利用專項整治,大力提升施工現場标準化、防護工具化、操作規範化、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突出重點、力求治本。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針對建築行業特點,加強生産安全事故多發的地區和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工程項目中涉及的建築起重機械、腳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照相關程序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情況,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對方案的審核簽字情況。各級主管部門要建立隐患排查機制,加大對企業落實領導帶班值度情況的檢查,加大對重大安全隐患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安監機構要全面抓好落實,不斷規範監督檢查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辦、跟蹤整治和逐項整改銷号制度。對整改不力面引發安全事故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四)加強信息報送、做好總結分析。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周,将本地區專項整治情況和檢查彙總表(附表9)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安處;在1231日前将全年安全生産管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安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将對每季度全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并按照《關于加強全省建築安全生産責任追究若幹意見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847号)文件規定,凡在專項整治工作互查、巡查中被通報批評的工程項目,一律不得申報省級文明工地和省優質工程獎或取消已取得榮譽稱号。凡在專項整治巡查、互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項目,在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省級文明工地考核要求進行的核查後,授予省級文明工地稱号